来源:广西新闻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内容导读: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的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银行给贫困生的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进入大学后,学生可在所就读的高校申请这一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等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全区绝大部分县市目前均已经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它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办理可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自治区学生资助办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因此,即使已报到入学,贫困生仍可返回生源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