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内容导读: 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期限。
贷款偿还: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本金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年度等额偿还。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贷款对象:据了解,凡户籍地在我市各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以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都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贫困生通过登录网站进行实名注册,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再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借款申请,审查条件合格后,由各县(区)学生资助办、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合同。最后再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并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支付到高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