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内容导读: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在高等教育助学贷款政策中,政府应完善公益性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将国家助学贷款转变为国家信用形式。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在高等教育助学贷款政策中,政府应完善公益性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将国家助学贷款转变为国家信用形式。这有利于规范政府与银行的关系,有利于拓展银行的中间业务,也有利于构建助学贷款的市场运作体系。国家助学贷款基金来源可以多样化,主要渠道包括:政府拨款、筹集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基金增值及其他渠道。此外,也可以设立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社会捐资助学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募集的资金,也可以通过发行教育彩票等方式向社会融资。这种方式已经在部分城市推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基金一旦建立,这部分社会捐资助学资金也可以纳入其中进行管理。
成立中国教育发展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应由政策性银行提供服务为主,由各类商业性银行提供配套服务为补充。因此,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可考虑成立中国教育发展银行。本质上,中国教育发展银行是一个由政府发起和出资创立的政策性银行,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政府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政策,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助学贷款的融资活动,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贫困学生发放优惠利率或免息的政策性助学贷款。具体而言,一是教育发展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教育发展银行可以集合私人资本支持教育,且在国家信誉的保证下,可以通过向国内资本市场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和销售教育金融债券和其他证券从私人投资者处募集资金;三是根据国家教育产业政策发展的要求,教育发展银行也可以按照市场经济条件的教育观,为高校提供政策性融资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服务。
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一是建立守约的奖励机制。根据对学生信用评级的情况进行定期的网络或学校媒体的公布,银行、学校对信用评级高的学生进行其他方面的奖励和优惠,如在奖学金、荣誉评定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另外,对在校期间提前还款的学生在利率方面进行一定的优惠措施,考虑还款折扣或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奖励。二是建立违约的惩罚机制。与奖励机制配套的还要建立违约的惩罚机制,对损信的学生,记入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网的违约黑名单,以学校为单位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定期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和网络的查询。具体措施还包括:对确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款的学生,取消优惠利率,按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追缴其贷款本息;对信用等级低于警戒线的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网及时公布,提出警告,并在学校奖学金评定和银行发放后续助学贷款方面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
构建共同防范信用风险体系。学校层面,在履行契约时应认真尽到自己的义务,例如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帮助广大学生在了解助学贷款工作的政策的同时规范与方便同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层面,要从程序上下工夫,通过加强内部管理,简化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等协议的手续,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了提高效率和科学管理,在操作过程中学校与银行均要利用现代化手段对贷款申请、日常维护、提供服务等实施动态化管理。
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制度。建立针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的个人信用体系,完善信用征询系统。对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其收录了基本信息形成信用记录,该记录将长期影响该贷款学生未来的发展和生活。贷款学生毕业后只要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工资等结算账户,就会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留下记录,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可以寻其下落,从制度上解除经办银行的后顾之忧。可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在帮助借款学生积累个人信誉财富的同时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信用意识,促使其养成及时还款的守信行为,也有助于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更有助于整个社会养成良好的诚信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