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内容导读: 在信息经济学中,代理人在交易中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知情者),委托人在交易中是不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不知情者)。
在信息经济学中,代理人在交易中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知情者),委托人在交易中是不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不知情者)。在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学生”博弈结构中,借款者(学生方)为代理人,贷款人(银行方)为委托人。根据信息理论,非对称信息可分为两类:一是事前非对称信息,即交易前买者不知道但卖者知道的信息;二是事后非对称信息,即签订合同后卖者或买者的行为。在助学贷款市场上,事前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贷款学生的偿还能力信息和偿还意愿等信用信息的不对称。
助学信贷市场中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取决于信息不对称程度,银行与学生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委托人(银行方)的信息成本就越高。一方面,助学贷款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刚入学的新生,新生来自全国各地,不仅商业银行,即使学校也难以了解其细节情况。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时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学生自己填写的申请材料和高校的推荐,很难把握其实际情况。而且,由于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学生并无经济独立能力,银行在考查学生的个人信用时无法审查学生真实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这样就造成了借贷双方较为严重的事前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逆向选择问题必然产生。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只能仅凭大学的品牌及学生的学历作为标准来判断学生的信用和未来现金流量,他们认为大学美誉度越高、学历越高则信用越好,未来现金流越大。这样就造成银行在选择高校签订银校合作协议时对名牌、重点大学趋之若鹜,对一般地方院校则退避三舍。结果导致贫困学生因所在院校级别不同而不能获得相同的享受助学贷款政策的机会。目前,相当多地方院校得到的助学贷款的支持较少,使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成效大打折扣。另一方面,贷款学生毕业后流动性非常大,一旦他不主动联系银行,银行就无从催还贷款,这种事后的信息非对称又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
按照“定银行”原则,每所院校就近选择一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基层行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其目的是落实承贷责任,提高贷款效率,防止多头贷款。但一旦签订银校协议后,由于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本性,其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障,因此商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情况并无严格的制度约束,实际上是商业银行拥有是否发放助学贷款的选择权和发放多少贷款的绝对控制权,这些都由银行的主观愿望和道德水平决定。通常情况下,在权衡政策压力和利益所得后,商业银行会选择折中的方案,即象征性地发放一些助学贷款,这样既符合政策又不损害自身利益,但结果却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归结起来,国家助学贷款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是国家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生成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