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内容导读: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正式签订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级合作协议。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正式签订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级合作协议。今年,辽宁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就可以在家门口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承担。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含),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含),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确定贷款额度。还贷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