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内容导读: 28日来自省教育厅的消息,随着全国各高校陆续发榜,我省已被高校录取的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 (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28日来自省教育厅的消息,随着全国各高校陆续发榜,我省已被高校录取的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 (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每学年6000元。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前,学生及其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属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的,可获得优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