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内容导读: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办获悉,自8月1日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始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后,钦州市两县两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全部开始办理,今年新增“预申请”环节。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办获悉,自8月1日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始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后,钦州市两县两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全部开始办理,今年新增“预申请”环节。
生源地贷款在户口所在县区办理
我市自2009年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以来,已经为本地许许多多的贫困学子提供了大学期间免息的贷款业务,圆了他们的大学梦。
今年,该助学货款继续实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钦州市教育局资助办不办理相关业务。生源地贷款没有名额限制,但一次只能贷一年。
我市有两县两区共四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户籍属钦州港区和三娘湾的学生到钦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据统计,8月份以来,平均每个点每天都有100人以上前往办理生源地贷款,预计8月中旬后将迎来办理的高峰期。
新增“预申请”环节
为更加规范地进行管理,今年增加了“预申请”环节。今年的“预申请”暂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为办理,从明年开始采用“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续贷学生信息已存档不用在预申请,首贷学生需提前申请,具体细节要等待文件的下发。
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由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盖章有效的困难情况证明表。困难情况证明可以手写,也可以去学生所在高中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证明表”。农村户口学生要到所在村委会和镇民政部门盖章,城镇户口学生到所在镇或县区民政部门盖章。
申请贷款的学生拿着盖过章的困难情况证明,按照贷款流程网上填写信息、准备好相关材料表格后,申请学生再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户口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完成申请。
钦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需要贷款的学生要注意以下几点:
1.市资助办已经在我市两县两区范围内向每一位高三学生发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小册,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要认真读懂宣传册,有条件的可以登录网站熟悉步骤,了解贷款流程,不清楚的可以拨打电话询问。
2.贷款学生贷款成功后,联系方式或地址等信息有更换的,要及时到户籍所在县区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3.学生申请过程中要牢记自己的密码;在申请贷款成功后,首次登陆支付宝必须修改密码并记好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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