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晚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内容导读: 目前,辽宁省高考录取正在进行。7月31日,辽宁省教育厅表示,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筹集学费,保证没有学生因贫困而不能入学。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全面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最多可获得6000元贷款。
目前,辽宁省高考录取正在进行。7月31日,辽宁省教育厅表示,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筹集学费,保证没有学生因贫困而不能入学。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全面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最多可获得6000元贷款。
最高额度每年6000元
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11年开始实施,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学生只要被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就可以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主要用于学费、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得到的贷款为1000元到6000元之间的整数,最多不超过6000元。
还款期限最长不超14年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很简单。符合条件的学生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资助中心或所就读高中领表并填写,然后经过审核就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了。
除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有到高校后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过,辽宁除个别高校外,已基本停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更宽裕,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2年,开始按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制超过4年,即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的贷款学生,可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据介绍,去年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发放3.62万人,发放金额2.41亿元。截至7月30日,今年全省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受理1217名学生贷款申请。
“三支一扶”期满国家代偿贷款
助学贷款有几种情况可不用偿还。从2011年起,国家对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满申请复学的,可申请学费资助。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辽宁还规定,自2010年起,参加“三支一扶”和“村官“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2年或满4年可分别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
贫困生资助 从幼儿园到大学全覆盖
7月31日,省教育厅表示,目前,辽宁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幼儿园到大学各个阶段达到了全覆盖。大学资助情况如下。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为2500元。
2.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2)本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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