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3日
内容导读: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对高校贫困新生入学的资助力度,除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外,还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将从7月22日起开始办理,收到录取通知书并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新生,可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所在县(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办理该贷款业务。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对高校贫困新生入学的资助力度,除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外,还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将从7月22日起开始办理,收到录取通知书并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新生,可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所在县(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办理该贷款业务。
据悉,广西于2009年开始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和第二学士学生发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
按照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包括: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上网填报有关申请表,并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办理贷款手续。市区户籍学生统一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惠及面不断扩大,2012年贷款合同数为21833人,合同金额突破一亿元,达到12994.451万元。今年的贷款申请工作将于9月底结束,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将于11月左右发放款项。另外,被普通高校录取并已在高中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还可向所就读高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可获得一次性补助上学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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