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30日
内容导读: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规定,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组成共同借款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规定,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组成共同借款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