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30日
内容导读: 高考结束后,又迎来助学贷款申请高峰期,近日有不少洛阳籍学生在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对2013年洛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一一解读。
高考结束后,又迎来助学贷款申请高峰期,近日有不少洛阳籍学生在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对2013年洛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一一解读。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
注: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哪些人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考入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洛阳籍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均可申请。
3、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借款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共同借款人条件
因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由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的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
(6).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