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报 小编:woaika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内容导读: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日前共同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与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资助工作,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通知指出,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日前共同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与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资助工作,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通知指出,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目前,国内经济发展仍处于不平衡状态,城乡仍有一定比例的贫困家庭。近年来,随着高校的连年扩招,高校的贫困学生数字也在增长,其中特别困难的有200万左右。在正常的“奖(奖学金)、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学费)”措施无法完全解决贫困学生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设立国家助学贷款,通过运用信贷经济杠杆,扩大资助贫困学生的力度和覆盖面,似乎就显得势在必行了。
“易贷难收”一直都是助学贷款困扰经办银行的最大难题。过去对于“欠贷”学生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罚息,但由于“欠贷”的学生往往难觅踪影,所谓的罚息就成了纸上谈兵。在此情况下,银行“惜贷”也就在所难免。尽管不能够排除少数高校毕业生有钱不还的可能,但多数贷款的大学生并无“欠贷”的恶意,只不过他们毕业后没有找到如意的工作,难以兑现自己先前做出的还贷承诺而已。
长期以来,高校作为助学贷款的直接受益者之一,却不直接分担贷款风险。作为见证方的高校能够理直气壮地规避因学生违约“欠款”而给自己带来的任何风险。尽管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变,但所实行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即推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制度,并不能完全打破原有利益格局。高校作为高额学费的最大受益者,教育成本的失范使得高校不合理的运行成本转嫁分摊到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账本上,而贫困学生靠透支未来的方式维持学业,只不过是在充当将借贷资金输入给高校的“二传手”的角色。
因此,要保障高校贫困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地完成学业,银行信贷天然的缺陷使其难以担当重任。而高校高收费、乱收费“久治不愈”的顽疾,使得这种担忧更添一层。这就需要靠政府的“有形之手”,确立直接、无偿的救济制度,确保大学校园里的贫困生人人都读得起书,而不能仅依靠需要还本付息的助学贷款,如加大公共财政支出,提高奖学金、助学金的额度等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国家助学贷款调整明确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当然,更重要的是能够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根治高校高收费、乱收费之症,才有可能让贫困学生顺利地圆自己的大学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