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小编:范欣欣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内容导读: 厦门户籍的大学生,即日起可以在厦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贷款8000元到12000元,在学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贴补,最高还款年限为学制加上13年。
厦门户籍的大学生,即日起可以在厦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贷款8000元到12000元,在学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贴补,最高还款年限为学制加上13年。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昨日向本报介绍了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方法。据介绍,这是国家出台的资助政策,助学贷款一般能覆盖到公办大学学费和大部分的生活费。
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家境困难、参加高考录取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的厦门市户籍学生,包括大学新生和在校生。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年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还可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