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在线 小编:范欣欣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内容导读: 6月7日,记者从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南充可集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至9月30日截止,南充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均可申请,将保证应贷尽贷。
6月7日,记者从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南充可集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至9月30日截止,南充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均可申请,将保证应贷尽贷。
据了解,具体贷款对象为:入学前户籍在南充九县(市、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在校生和研究生均可),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也必须在南充市,父母之外的共同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在25至60周岁之间。
“往年我市贷款人数相对较少。今年实施新的贷款政策,在申请覆盖面、贷款期限上都有利于申请人贷款。”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贷款人只需要到就读高中、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残疾部门、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六个单位,在《申请表》贫困认定栏出具认定意见并盖章就可办理。如果是高中预申请或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就不需要到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经济困难,直接可以前往县扶贫助教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据介绍,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其中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具体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
小贴士
1.如何申请:
今年起,南充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及发放程序更加简便,助学贷款办理只需四步骤(预申请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只有三步骤)。
·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在线注册,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找就读高中、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残疾部门、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六个单位中任意一个部门进行贫困认定(高中预申请和建档立卡户学生不用认定);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县扶贫助教中心现场审查并签合同,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将《受理证明》交回高校,由高校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2. 如何续贷:
只需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凭自己的身份证和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即可办理,学生上学凭《贷款受理证明》即可少交相应额度的费用。
3.支付与还款:
经过开发银行验审合格的,相关部门可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中的学费、住宿费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就读学校账户。
学生可以通过贷款时自动生成的支付宝还款,也可到全国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刷pos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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