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都学院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内容导读: 日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至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鲁教材函【2014】9号)要求,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顺利完成了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和信息填报工作。
日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至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鲁教材函【2014】9号)要求,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顺利完成了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和信息填报工作。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将贷款额度分配至各系。本批助学贷款申请对象面向除2014届毕业生外的在校生,且本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山东籍学生。因额度有限,结合学院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成功申请多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际情况,本批优先审批2013级学生和上一年度已贷款成功本次仍有贷款诉求的学生以及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00元。
各系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初评、学院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确保最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到助学贷款。本次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申请条件并成功申请的山东籍学生共计285人,申请信用贷款总金额171万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将申报结果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2015学年省内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下发相关通知并启动暑假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布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