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小编:朱岳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4日
内容导读: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发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提出,对于逾期一年以上没有归还本金或利息的学生,可在媒体发布催收公告,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河南将对逾期未归还助学贷款学生发布催收公告
河南加强助学贷款管理
对违约学生可在媒体发布催收公告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合发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提出,对于逾期一年以上没有归还本金或利息的学生,可在媒体发布催收公告,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办法规定,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还款行为后,要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催收工作,催收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对于贷款逾期天数不超过90天的,可采用催收成本较低的电话联系、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力度,提高贷款回收率;对于贷款逾期天数超过90天的,为满足呆账核销及中断诉讼时效的需要,应采用直接或委托送达催款通知书、电话催收并录音等方式,并保留相应的催收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