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内容导读: 杨先生和妻子王女士都是江西人,大学毕业后,两人都在本市松江区工作。工作以来,夫妻俩一直都在为了买房而努力。
杨先生和妻子王女士都是江西人,大学毕业后,两人都在本市松江区工作。工作以来,夫妻俩一直都在为了买房而努力。
去年7月12日,杨先生看中了松江区文诚路888弄40号内的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子。在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下,杨先生和该房房东黄先生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约定该套房以135万元的价格成交。“在房屋转让合同中,我们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为,我在7月12日当天支付15万定金,7月13日我再支付25万元,8月份贷款到位之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房东90万元,剩余5万元于过户当天付清。同时,房东必须在7月15日之前把该房房贷59万元、抵押贷款20万元全部还清。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和黄先生当时约定最晚过户时间是2010年10月12日。
据合同,杨先生支付了定金15万元及首付款25万元。 “当时感觉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然而杨先生很快发现,房东并未如合同所约定的那样立刻去还清房屋贷款和抵押贷款,并且一再拖延。
“房东解释说,他当时资金比较紧张,一时周转不过来,希望我先借给他70万元,帮他渡过难关。 ”同时,黄先生还给杨先生出示了他自己公司的采购合同、资产负债表,以及其舅舅名下一公司对他另一债务的担保合同,以证明自己只是暂时资金短缺,并非无能力偿还贷款。
“我查了一下,发现他舅舅的确拥有一家大公司,而且黄先生本人开着名贵轿车,不像没钱的样子,所以我相信了他的话,动了恻隐之心。而且,由于他不还清贷款的话,房屋就迟迟不能过户,为了早日住进自己的房子,我答应了房东的借款请求。 ”杨先生说。
去年8月16日,杨先生从自己亲戚朋友处凑齐了70万元,和黄先生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期1个月,利息为月利率3%。随后,他与房东一同前去银行,将所剩的59万元房屋贷款全部还清了。
“由于还清房屋贷款之后天色已晚,我们约定第二天立即去交易中心过户。 ”杨先生告诉记者,没想到第二天黄先生借故未和自己去办理过户手续,并且之后一拖再拖。
因为黄先生态度消极,2010年9月,杨先生独自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事宜,却让他大吃一惊。 “交易中心方面告诉我,由于该房屋尚存抵押,因此暂时无法过户。当时距离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已经近两个月了,房东竟还没有把房屋的抵押贷款还清? ”
杨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无良房东。仔细了解情况后杨先生发现,黄先生非但没有还清原来的20万元抵押贷款,也没有把70万元借款还给自己的意思,而且就在这套房屋的买卖过程中,黄先生又以该房产为抵押,办理了新的抵押贷款30万元。
法庭上胜诉却难以执行
去年11月3日,绝望的杨先生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整个诉讼过程中黄先生都没有出庭。2010年12月16日,法院缺席判决黄先生在十日内双倍返还订金30万元,返还预付房款25万元以及借款70万元,并加倍支付拖延期内的利息。
“胜诉之后,我原本以为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但没想到房东连人带财产都‘人间蒸发’了。”杨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黄先生却不知所踪,根本无法执行。2010年12月21日,杨先生对房东名下的房产、企业资产和一辆小轿车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却被告知小轿车已被房东于一个月前过户,企业资产已被查封,“连我本来想买的那套房子,也已经先被外地法院保全了。 ”
“如今我的辛苦钱没有着落,还欠下了70万元债务。 ”杨先生目前他已将该情况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希望得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