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时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内容导读: 近日,肇庆的某先生向“时报法律帮”来信称,十年前,父亲用他的房屋产权证到当地的一间农村信用社抵押贷款十八万元,其当时并不知情,也没有办理抵押的各种手续及签名。
近日,肇庆的某先生向“时报法律帮”来信称,十年前,父亲用他的房屋产权证到当地的一间农村信用社抵押贷款十八万元,其当时并不知情,也没有办理抵押的各种手续及签名。十年前,父亲过世,信用社方面来向他追债,他予以拒绝,现在银行也不再追债了,事情似乎不了了之。不过,某先生想取回他的房地产权证并涂销抵押,不知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属无权处分可涂消抵押
邓刚表示,一般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均会审查相应资格,需要房屋产物产权人签字同意。本案中,如果这位先生确实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其父亲的行为则属于无权处分,抵押无效,这位先生可以要求信用社涂销抵押,拿回房产证。在诉讼过程中,信用社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信用社方面已经完善了相关抵押手续,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在信用社与这位先生父亲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这位先生继承了其父亲的财产,则应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银行可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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