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内容导读: 据悉,不同于美国接近于银行按揭业务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我国的业务落点是终身年金保险,资金来自保险公司,这表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主体将是保险企业。
这一次,保险企业成为了试点推行的主体。
据悉,不同于美国接近于银行按揭业务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我国的业务落点是终身年金保险,资金来自保险公司,这表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主体将是保险企业。
“反按揭业务与终生养老保险金结合的产品特点是,将由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和房价下跌风险。”姚渝说。
实际上,幸福人寿自2003年起就已开始酝酿住房反向抵押业务,但一直无果。2013年9月14日,国务院发布35号文首次明确指出“要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不久,幸福人寿就接到了来自保监会要求递交试点方案的任务。2013年11月,幸福人寿专门成立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课题组,并按照计划于2013年12月3日向保监会提交了《幸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目前,幸福人寿已经基本完成了产品的设计研发与模型测算工作。据幸福人寿住房反向抵押课题组人员介绍,在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市场调研过程中,陆续有老人对幸福人寿开展的以房养老试点表示出了兴趣和需求。
“如试点资格获批,幸福人寿将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启动的方式,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城市陆续开展试点工作。”上述幸福人寿住房反向抵押课题组人员表示。
合众人寿品牌宣传部副总经理孙振松对中国房地产产记者表示,合众人寿一定会用好这个试点开展住房反向抵押。
此前,合众人寿已对日本、美国、法国和新加坡等国住房反向抵押产品的定价、运营模式、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了产品方案,目前已上报保监会。“但何时开展仍在计划中。”
泰康人寿同样没有具体的试点实行计划和产品推出时间节点。
另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此前除幸福人寿外,平安人寿、太保保险、新华人寿、泰康之家等6家保险公司都参与了此次保监会以房养老方案的制定,并都参与了保监会去年年底组织的几次内部会议。但此次《指导意见》发布后,太保保险及平安保险未有实质动作。
对此,平安人寿表示,现在没有准备相关产品主要是由于新政策涉及房地产等新的风险领域,需要对客户的房产进行长期估值、抵押,客户的服务、理赔等工作也与传统保险业务有较大差异,需要认真研究评估。
另外,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虽然此次《指导意见》指摘的主角是寿险企业,但早已有银行在推动相关业务。承担上海地区超过40%养老金发放的上海银行在去年已推出以房养老产品系列和增值服务。
据悉,上海银行版以房养老含租房养老、换房养老、房贷养老等多种模式。而“反向抵押倒按揭”产品只是上海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个选择。分为定期型产品(贷款期限固定,如10年)和终生型产品(贷款期限到借款人身故为止)。
目前,上海银行已在部分网店进行以房养老产品试运营,并已有客户签约。上海银行方面表示,未来将推出更多以房养老创新产品和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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