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内容导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8日发布并实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旨在加强信用评级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信用评级业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8日发布并实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旨在加强信用评级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信用评级业务,促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健康运行。
该指引是我国银行间市场首个针对信用评级业务的自律制度,具有三方面特点:一是注重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二是注重平衡信用评级业务相关各方的利益诉求,力求做到保护投资人知情权、发行人保密和复议权、信用评级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注重与现有监管政策的衔接。
面对日益突出的级别竞争、级别招标等不良现象,指引不仅要求评级机构“洁身自好”,也对发行人、投资人和其他相关方维护评级独立提出原则性要求。在具体条款上,要求评级机构严格将市场拓展和评级业务分离,禁止采取级别保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为防止发行人选择性披露对自己有利的评级结果,指引规定其对同一债项委托多家评级机构时,应披露所有评级结果。
交易商协会相关人士强调,指引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为约束对象,以信用评级机构为主,包括受评企业、评级业务委托方、评级结果使用方等主体与信用评级业务相关的行为都在约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