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内容导读: 不久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ATM机被“克隆卡”取现转账案作终审判决,认为银行ATM机无法识别银行卡的真伪,系ATM机功能上的缺陷,判银行全赔。
不久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ATM机被“克隆卡”取现转账案作终审判决,认为银行ATM机无法识别银行卡的真伪,系ATM机功能上的缺陷,判银行全赔。
ATM机究竟能否辨别克隆卡?
广东7家银行表示,对于全部信息都被复制的克隆卡的确是没有办法。
广东省高院的一项数据曾显示,去年1到7月,广东全省法院新收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高达13096件,其中因克隆卡而引起的纠纷上升最快。
银行常用的辩解理由是:在储户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中写明,凡密码相符的交易均视为本人交易。且不说这个理由所依据的条款本身就是“霸王条款”;即便拿克隆卡来说,只要提供密码就可当真卡使用,ATM机竟然无法识别真假,这似乎也很值得追问。
识别克隆卡难吗?
银行卡的安全漏洞主要因为磁条卡造成,目前普通的银行卡磁条上仅有三轨信息,很容易被复制。但如果换成芯片卡,复制克隆卡的难度就增加很多。可是芯片卡成本较高,有银行人士表示,如果说一张芯片卡的成本为10元,替换20亿张磁条卡就需要200亿元,而ATM机和POS机的改造成本更高。
但储户把钱存进银行,银行就有责任为储户的存款提供安全保护,何况储户使用银行卡非免费,还要缴纳年费、手续费、跨行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在这种有偿服务的基础上,银行更该为储户的安全用卡负责。而克隆卡的频频出现,究其根源还在于银行卡在技术上有漏洞可钻。银行所要做的就是,提高ATM机对克隆卡的辨别度,或通过技术研发加大防克隆难度,或更换芯片卡,而不是以成本高、储户应对密码负责的理由为自己推责。
当然法律也应统一克隆卡盗刷、银行应承担几成责任的乱象。前天,针对克隆卡的盗刷,惠州中级法院判决借记卡所有人与发卡银行各承担5 0 %的损失。类似的情形,成都市中级法院则判银行全责。由于技术漏洞出在银行卡和ATM机上,故此成都中院判银行担全责的法律适用更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