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周末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内容导读: 没用银行一分钱,却上了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2012年12月20日,上海人张志华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案,终于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了。
没用银行一分钱,却上了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2012年12月20日,上海人张志华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案,终于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了。
张志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两年前他收到一封律师函,光大银行一笔9380元的未还呆账记录在他名下。张志华向光大银行表明自己从未在该行办理过信用卡业务,欠款之说子虚乌有。
当时光大银行方面也对此进行了核实,发现登记记录与张志华提供的材料存在较大出入。光大银行给张志华的回复是,如果确认失实,会妥善处理。
可在2012年,张志华的公司因发展需要融资贷款时,他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登上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信用记录里赫然显示着一份9380元的光大银行未还呆账。
“这不仅给我公司的继续发展带来了重大阻碍,也让我的名誉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张志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让我不理解的还有,当我与光大就此事进行沟通时,光大方面给了我‘3条路’解决信用记录问题,但几乎条条都是死路。”
“早在2010年我就已经作出了声明,为什么光大银行还是将我放入了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为什么对客户来说这么大的一件事却没有人来通知我,而且我的情况还如此特殊?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难道看到上报就登记上传,都没有相关的审核与监督吗?”张志华向记者发出了一连串的追问。
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光大银行相关负责人曲先生,对方表示案件正在进展中,暂不便透露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