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内容导读: 1月3日,记者走访济宁市城区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市民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同样须持二代身份证,如果尚未办理,可持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从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彻底“退市”。
1月3日,记者走访济宁市城区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市民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同样须持二代身份证,如果尚未办理,可持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本来想办一张储蓄卡,没想到一代身份证已经不能在银行办理业务了。”3日上午,在红星中路一股份制银行办理业务的市民王先生说。
“元旦过后,银行已经完成了身份录入系统的升级,持第一代身份证的客户将不能办理个人业务。”该银行大堂经理王红莉告诉记者,如果只是进行普通的取现或者存汇款业务,ATM机会正常受理,不影响账户使用。
“到银行柜台办理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取款,也要出示本人身份证。”王红莉告诉记者,除此之外,银行开销户和挂失业务,办理结售汇、账户密码重置、银行保险业务、开立存款证明、电子银行账户(包括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开销户及变更以及借贷等个人业务,也要出示本人身份证。
随后,记者走访了工、农、中、建、交等驻济银行,值班的大堂经理均表示,拿第一代身份证来银行进行取现、查询、挂失、修改密码等业务将不再受理,如客户出现手中无证,即第一代证作废,二代身份证尚未办理的情况,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