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
内容导读: 当次贷危机和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之时,全球影子银行之声望亦随之扫地以尽,谴责之声不绝于耳。
当次贷危机和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之时,全球影子银行之声望亦随之扫地以尽,谴责之声不绝于耳。美国著名法律经济专家和大法官理查德·波斯纳说:“我相信我们已经弄清了全球金融危机的两大根本原因:一是新世纪初期美联储实施了非常不恰当的货币政策;二是我国对金融媒介也就是广义的银行金融业监管不力或缺乏监管。广义的银行金融业包括普通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尤其是影子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应该对金融海啸负重大责任。诸如高盛集团、摩根斯坦利、雷曼兄弟、贝尔斯特恩、美林集团等等,就是影子银行业务飞速发展的典型代表和中坚力量。”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8年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金融危机损失超过75%源自影子银行或高杠杆金融。19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各种非存款类金融公司,皆深深陷入影子银行业务。有学者认为《巴塞尔协议》导致影子银行泛滥全球。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控制指标迫使商业银行大举进军和拓展表外业务,亦即高杠杆和高风险的影子银行业务。
因此,金融危机之后,强化金融监管的各项法律措施和监管改革,几乎都直奔影子银行而来。“沃尔克法则”、《多德—弗兰克金融法案》、《巴塞尔协议III》、以及欧元区极力主张监管对冲基金和征收金融交易税,无不如此。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不少。影子银行的功过是非,则一直是各种金融货币会议的辩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