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
内容导读: 从“离柜概不负责”,到“ATM机吞吐间,银行变脸”,再到数不清的乱收费和信用卡全额罚息,屡见报端的“银行霸王条款”,让银行与储户间的关系在2012年更加恶化。
从“离柜概不负责”,到“ATM机吞吐间,银行变脸”,再到数不清的乱收费和信用卡全额罚息,屡见报端的“银行霸王条款”,让银行与储户间的关系在2012年更加恶化。
霸王条款一:
银行单方面的“离柜概不负责”
多年来,银行柜台上“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识牌,成为公众攻击银行“霸王条款”的典型证据。若是银行少给了储户钱,就是“离柜概不负责”;若是银行多给了储户钱,那就是“储户不当得利”。
今年8月份,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款22400元,而银行柜员错给成24000元。发现失误后,银行为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钱,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定秦小姐多拿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应3日内返还。
秦小姐说:“我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所以没数钱就离开了,但是至今我仍然都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多拿那1600元,银行没有出具一个让我信服的凭证证明,就说把钱给我了。”
霸王条款二:
我的账户谁做主?
今年9月中旬,王老板接连收到394条短信,显示他账户总共多了1700多万元。他向柜台人员说明情况,没料到“想还钱还被推来推去”。柜台人员让他拨打银行的客服热线反映。客服人员又告诉王老板,此事应该咨询开户的银行网点。两天后,再次伴随着近400条短信,凭空飞来的巨款,又飞走了。两天时间里,王老板除了“收获”了700余条短信,剩下的就是对自己账户安全的担忧。
律师认为,在银行办卡,不是持卡人操作造成的失误,银行就必须保证资金安全。不管是金融机构的操作失误或是第三方的失误,银行都不能擅自将账上的金额进行单方面的转账。银行如果不按法律规定去走,这就侵犯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霸王条款三:
全额罚息理何在?
10月29日,央视曝光了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透支11万元5年后要还44万元的案例,此事立刻引发了网友的集体“炮轰”。专家指出,诸如此类的银行“霸王式收费”或“不吭声收费”这样的收费方式,尽管合法但却不合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福州李先生。福州李先生误将20万元存到一家银行的信用卡账户里了。问题反映到银行客服那里,回答是“按照银行规定,取现20万元要按照取款金额的1%收取2000元手续费。”
面对“取自己的钱还要收我手续费,我觉得这是霸王条款”的指责,银行方面对“溢缴款”拿出的“规定”是:多缴款项不仅不计算利息,而且持卡人若取出多缴部分的金额,银行要按照取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