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内容导读: 农房改造集聚点建设是温州市推进城乡综合改革、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重点民生工程。但农房改造集聚点建设作为新生事物,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财力不足、资金链紧绷等问题,“钱袋子”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农房改造集聚点建设是温州市推进城乡综合改革、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重点民生工程。但农房改造集聚点建设作为新生事物,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财力不足、资金链紧绷等问题,“钱袋子”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9月24日下午,在泰顺县罗阳镇的农行办公大楼会议室,农行泰顺县支行与泰顺县三魁镇政府正式签订了温州首个农房改造集聚点(下溪坪村移民安置一期)农民联建房贷款合作协议,为温州“金改”注入了新活力,为全市农房集聚改造添加了新注脚。
政府搭台助力,签订农房联建合作协议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2011年《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一号文件精神,以及泰顺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的通知》,当地镇政府着力加强农房改造集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此次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实施的。
下溪坪村移民安置项目位于泰顺县三魁镇戬州村下溪坪村,主要解决偏远山区迁入人员、本区困难无房户的住房问题,项目由泰顺县三魁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建筑规模为27378平方米,联建农房共180套,有90-200平方米4个不同套型,工程总投资11529万元。其中项目一期规划建设用地16286平方米,共8幢136套,总投资6097万元。
“房屋整体为‘6+1’复式结构,申领人中70%为本镇农民,其余为县里其他乡镇农民,”三魁镇王福良副镇长介绍说,“为解决一期136套房主建设资金困难,政府先期投入2300万元,并垫付了302万元的缺口资金。”
在农户自己出资30%建房款的基础上,农行对建房资金缺口部分提供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按月还款,大大减轻了农民还款压力。在所建房屋取得产权证前,由泰顺县三魁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待房屋取得房产证后直接转为个人房抵押贷款,简化了农民办贷的程序。
农民自筹资金,成本价获房屋圆安居梦
为做好房屋合理分配,根据镇人民政府规定,农户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在此落户,房屋分配采用摇号形式,并以成本价支付建房成本,取得房屋。
房屋摇号于今年4月8日完成,一期136套房子,共有400多人参加摇号,已完成98套摇号确定房主,每户根据取得房屋面积支付建房成本,同时每户支付了30%建房款。农行泰顺县支行了解到了三魁镇的融资需求后,及时进行跟进、对接,一方面积极向上级行三农事业部争取政策配套支持,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合作可行性调查。
陈维安是首批获得房屋的村民,主要从事农作物种植,他的房屋在第1幢,共有面积128平方米,按照2900元每平方米的均价,需要交款近37万元。“我一年收入才4-5万元,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如果要一下子拿出来,感觉比较困难,”陈维安介绍说,“多亏有了农行按揭贷款,让我感觉买房不那么困难了”。在付了11万元的首付款后,陈维安准备向农行申请26万元、20年期的按揭贷款,每月约还贷2050元。
按照协议约定,陈维安和那些首批97位房主,将于2015年3月前统一办理个人房屋产权登记。
房款分期还款,解决联建农房贷款难题
“为支持温州新农村建设,我市银行业,包括农行在内普遍采用项目贷款的形式提供资金支持,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支付建房资金问题。”农行温州分行农村产业部孙苏胜总经理介绍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行开发了新农村农户联建房贷款这一新产品。”
据孙苏胜介绍,这个产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贷款分期还款期限长,最长可达30年,避免“一年一贷一还”,缓解农民资金周转难的问题;二是贷款时间提前,农民只需支付30%的建房成本,银行就可以贷款;三是贷款手续简化,项目前期由当地农投公司阶段性担保,待房产证取得后,直接补办抵押登记,实行一条龙服务;四是贷款额度适中,单户贷款最高可达30万元,基本上满足了农民建房资金需求。孙苏胜表示,这样的农民建房贷款方式,在温州,农行是首创,非常受当地农民喜欢。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新农村农户联建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行决定由泰顺县三魁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的阶段性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发放农户联建房贷款。根据贷款合作协议,该项目农民联建贷款金额单户不超过30万元,且不高于联建房款所需资金总额的70%,贷款期限最长30年,项目贷款总额度最高3900万元。
近年来,农行温州分行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使命,积极发挥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截至8月底,该行涉农贷款达到460亿元,其中发放农户贷款15亿元,惠及农户1500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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