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内容导读: 5月23日,博兴农村商业银行向博兴县国丰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了80万元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滨州市发放的首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的贷款。
5月23日,博兴农村商业银行向博兴县国丰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了80万元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滨州市发放的首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的贷款。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瓶颈,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博兴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试点工作。
该行通过对全县多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调研、筛选,在10家申请企业中确定以博兴县国丰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试点贷户。国丰公司以承包的农村土地作为抵押物,由县政府为其颁发了15年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证后,向博兴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博兴农商行聘请评估机构对拟抵押融资的土地进行价值评估,确定了授信额度,在县农业局办理抵押登记后,博兴农商行最终发放了80万元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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