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1日
内容导读: 1月15日,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商业银行)公告称,1月18日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15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其中3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0亿元。
1月15日,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商业银行)公告称,1月18日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15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其中3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0亿元,5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5亿元。
乐山商业银行称,募集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该期债券为2013年乐山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无担保,3年期和5年期品种均采用固定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联合资信评估评定乐山商业银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
根据乐山商业银行2012年初制定的发展规划,2012年末乐山商业银行本部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计将达到53亿元,2015年末上述两项贷款余额合计将达到103亿元。
一位债券市场人士表示,地方城商行一般有政府信用兜底,风险可控,募集资金用于当地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将有助于其发挥城市商业银行的特长并帮助当地企业。
目前,已有兴业、民生、浦发等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了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包括汉口银行等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也发行了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据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在一次讲话中透露,截至2012年11月,银监会批复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3195亿元以解决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