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内容导读: 目前,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已呈现远离趋势,钢铁、水泥、火力发电、冶炼、煤化工等行业是银行持谨慎融资态度的领域。
目前,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已呈现远离趋势,钢铁、水泥、火力发电、冶炼、煤化工等行业是银行持谨慎融资态度的领域。
近年的情况表明,部分披露信息银行的“两高一剩”行业投资占比持续下降,绿色信贷额度稳步增长。
16家上市银行仅有兴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设立了绿色金融专责部门。
绿色、环保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这个进程中,银行业一直积极探索除自身绿色运营外,在信贷方面探索环境指标项目的核查,采纳国际银行业环境准则、退出“两高一剩”贷款、进入环保或绿色产业贷款,控制环境金融风险,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目前,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已经呈现“远离”的趋势,钢铁、水泥、火力发电、冶炼、煤化工等行业是银行持谨慎融资态度的领域。在2012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绿色信贷排名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位居前五。华夏银行、深发展、光大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表现欠佳。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仅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方面的贷款余额已逾1.9万亿元,2012年年末初步统计预计超2.2万亿元,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取得初步成效。
事实上,国家政府部门也一直在出台有关政策以推动绿色信贷发展,2007年7月,环保部、央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绿色信贷政策,2012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然而,当前相关规章没有明确银行绿色信贷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没有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制定更加具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没有很好地认识在发展绿色经济中银行的杠杆意义和自身发展机遇,几乎所有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笔者认为,绿色信贷需要利益相关者与政府互动参与,绿色信贷政策制定、监督政策落实、推动信息透明都需要第三方力量。第三方可以通过展开调查,让政府监管机构了解各地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情况,支持和推动政府依法惩治不负责任的银行和企业,纠正不作为的或保护主义的地方行政行为,把绿色信贷提升为国家战略层次和具有约束力的政策。另外,应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目前在信息披露要求上,环保部门没有要求银行机构提供贷款信息,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往往不清楚有关企业背后的融资机构到底是谁。
银行业环境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