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内容导读: 如今信用卡已经越来越深入市民的生活,尤其是对“月光族”而言,每月青黄不接日子里信用卡简直就是“救命卡”。
如今信用卡已经越来越深入市民的生活,尤其是对“月光族”而言,每月青黄不接日子里信用卡简直就是“救命卡”。但养成了透支习惯而到期限又无力还款的人可要注意,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了解到,该院民一庭在去年就审理了333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因为透支而不还款的数百名市民被银行告上法庭;除调解和撤诉案件外,判决的案件百分百银行胜诉!
芙蓉区法院提供的另外一个数据是:去年该院共审理12起恶意透支案件,案件中有12名被告人因为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官提醒,别在透支的时候潇洒快活,到了该还款的时候就变苦脸。“信用卡透支不还,不仅信用记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逾期不还款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去年年底,芙蓉区法院判决了数十起以某银行为原告提起诉讼的信用卡纠纷案。
这数十起案件中,黄某等数十名市民都是因为没有清偿信用卡欠款而被告上法庭。“这些市民大多是在2008年就办理了信用卡,开卡消费后却对信用卡用款一直不予清偿。”办案法官陈劲伟告诉记者,被告欠款从5000余元到8000余元不等,虽经银行多次催收,他们仍未归还,最长欠款已有3年多。而且在开庭中,这些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未答辩及提交证据材料。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与用户之间成立有效信用卡合同关系,用户的信用卡透支不还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合约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合同,败诉的市民不仅要支付信用卡欠款本息,还要支付利息、滞纳金等其他费用。”陈劲伟表示,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还必须按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