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内容导读: 1999年4月至2005年8月,株洲县人许某在担任红石村信用站业务代办员期间利用办理存款、发放贷款的工作便利,采用吸收储户活期存款不入账、少入账、存取款都不入账进行帐外经营,伪造储户取款凭条假冒取款、假冒他人名义制造虚假贷款、收回贷款不入账的方式挪用信用社资金,用于炒股。
1999年4月至2005年8月,株洲县人许某在担任红石村信用站业务代办员期间利用办理存款、发放贷款的工作便利,采用吸收储户活期存款不入账、少入账、存取款都不入账进行帐外经营,伪造储户取款凭条假冒取款、假冒他人名义制造虚假贷款、收回贷款不入账的方式挪用信用社资金,用于炒股。但不料炒股亏空,无法归还所挪用的资金。于是许某于2005年8月携带部分挪用资金出逃,在逃期间,许某一直未归还挪用的信用社资金。
2007年许某被抓获。经鉴定,许某挪用信用社资金639880.67元。今年10月8日,法院对许某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