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内容导读: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为:现金存、取款业务和转账业务手续费由原来按交易额的0.3%调整为按交易额的0.8%收取,收费限额不变,现金存、取款业务最低2元,最高100元;转账业务最低2元,最高50元。
同时,该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农信银系统业务收费标准,现金存、取款及转账业务手续费按交易额的0.5%收取,现金存款、转账业务手续费最低2元,最高30元;现金取款业务手续费最低2元,最高50元。农信银系统是信用社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系统的简称,目前已接入系统的有山东、广东、湖北、湖南、吉林、云南、深圳、重庆八个省市,凭借这一平台,八省市农信社均可实现跨省通存通兑。
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现金存、取款及转账业务收费标准及限额不变,手续费仍按交易额的0.3%收取,现金存款、转账业务收费最低1元,最高20元;现金取款业务收费最低1元,最高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