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0日
内容导读: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股份合作制这种产权制度,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而是合作制与股份制的有机结合。合作制的特点是“社员入股、一人一票、服务社员”,适合于分散、弱小的个体劳动者的经济互助,是一种劳动的联合;股份制的特点是“大股控权、一股一票、商业经营”,适合于市场经济发达、商业化程度高的地区,是一种资本的联合。与农村商业银行不同,农村合作银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而构建的一种新的银行组织形式,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这种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三农”服务功能和商业功能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对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明显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来说,是一次新的、大胆的尝试。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和服务重点等方面都各不相同。在设立条件上,注册资本金、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
在股权设置上,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分为资格股、投资股两种股权,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每增加一定额度就相应增加一个投票权。在法人治理上,股东大会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权力机构,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农村合作银行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农村信用社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民主管理,社员一人一票。法人治理上,社员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服务重点方面,二者都是主要为辖区内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则更多地侧重于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