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易贷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2日
内容导读: 农村信用社要理直气壮的维护自主经营权, 做到主动与地方党政联系沟通。
一、排除地方行政干预
农村信用社要理直气壮的维护自主经营权, 做到主动与地方党政联系沟通。同时, 农村信用社的上级部门、地方央行、银监部门也应要进行这方面的协调、化解工作, 从而尽力排除地方党政对信用社信贷投放的干预。
二、选准信贷投放领域
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实际从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信贷投放领域: 第一是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 决定了追求利润的价值取向, 信贷投放必须有利润可赚; 第二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调拨周转能力有限, 信贷投放必须以中短期和小额贷款为主; 第三是农村信用社经营传统业务已是轻车熟路, 经营有道,农民广泛认可, 信贷投放必须传统与创新相结合, 时下仍应以经营传统业务范围为重。
三、落实好承贷主体
经我们了解, 有两种情况影响承贷主体的落实,一种是养殖业协会、村委会等非经济实体向信用社申请贷款; 另一种是个别村为了统一兴办产业提出贷款资金“户贷村管”的办法, 要求信用社将农户签约的贷款直接交由村上统一管理( 即农户只签约, 不拿钱) 。要落实好承贷主体, 不仅要在放贷时选择符合贷款条件的法人经济实体或农户, 而且在贷款运作中还要做到“谁签约, 谁拿钱”, 以防止问题和隐患的产生。
四、把贷款贴息变直补
建议在信用环境较差的农村地区应将贷款贴息资金变为政府对贷户的直补或以奖代补。解除商业性贷款与财政贴息资金的捆绑运作, 更能除弊兴利, 切合农村现实。地方党政和农村信用社应采纳这一建议, 变更商业信贷投放和财政资金支农的配合模式, 以达到互促双赢之目的。
五、防止贷款“垒大户”
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 资金调度受限, 一旦发生风险, 后果十分严重。因此, 农村信用社要树立科学发展观, 理性把握贷款成本、效益、风险三者的关系, 走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之道, 不能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而不顾及风险, 甚至引发风险, 下大力气防范和解决贷款“垒大户”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