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内容导读: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为了帮自己亲属公司走出困境,在明知道违反规定情况下,前后办理10余起冒用他人身份的近800万元贷款。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为了帮自己亲属公司走出困境,在明知道违反规定情况下,前后办理10余起冒用他人身份的近800万元贷款。
陈某,南昌某地信用社信贷员,与江西某食品公司董事长周某(已判刑)是亲属关系。2002年,公司扩大规模,急需资金,就找到当信贷员的亲戚陈某,因周某在在信用社有贷款未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贷款,陈某就建议周某以别人名义贷款。
周某回到公司后,就收集公司一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私刻他们的印章,在2002年4月到2006年5月期间,前后十二次在当事人不知情和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贷款共553万元。信贷员陈某既没有对贷款人的身份、财产情况进行审查,也没有对贷款后贷款进行跟踪了解,而且对冒名贷款的事情也很清楚。
在2006年底,周某又找到陈某,以江西某贸易公司(周某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作担保,分两次贷款220万元。实际上这家贸易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根本没有营业场所,没有业务,而这些情况信贷员陈某也非常清楚。
周某领到773万元货款后,将钱全部投入自己的食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兴建厂房,后因经营亏损致公司停产。案发后,周某只偿还贷款不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