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房网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内容导读: 所谓“接力贷”,就是以子女的还款能力为老人名下商品房清偿贷款,是子女在财务实力上与老人的“接力”。
所谓“接力贷”,就是以子女的还款能力为老人名下商品房清偿贷款,是子女在财务实力上与老人的“接力”。目前这种方式在全国多地楼市出现,以规避二套房贷政策。
卢先生说,早在2000年初,他就已贷款买过一套住房。他到银行咨询得知,尽管自己现在已经还清房款,但如果再以他本人名义贷款买房,必须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即首付5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就在卢先生一筹莫展之时,一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客户代表向他推荐了“接力贷”。
随后,卢先生以父母名义申请贷款,卢先生是共同还款人。银行在审批时,只考查林先生父母的贷款记录和拥有的房产数量。目前,卢先生父母名下并没有房产,这样一来,卢先生就能以首次贷款购房的名义获得贷款,首付只需3成,利率打8.5折。
据记者了解,目前重庆地区这样操作的银行只有一两家,而且都是“只做不说”。此前,大约有七八家银行都在重庆办理过“接力贷”或类似业务,主要是针对一些年龄在50岁左右的市民。这个群体在贷款买房时,银行一般不会给20年贷款期限,如果选择“接力贷”,把子女作为共同的购房者和借款人,就可延长贷款年限。房贷新政出台后,有银行开始将此作为规避二套房贷政策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