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早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8日
内容导读: 新规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业内人士认为该“禁令”将杜绝“打擦边球”现象。
新规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业内人士认为该“禁令”将杜绝“打擦边球”现象。
新规还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这对于目前通过抵押消费贷款实现“曲线购房”的人而言犹如当头一棒。
可查资料显示,由于“国十条”的下发,购房者想出了迂回应对方式——利用原先的房产申请抵押消费贷款再购新房,一时间,各地银行业抵押消费贷款咨询量、业务量均实现大比例增长。
前述银行业人士透露,此前相关部门对于消费性贷款购买住房并没有很明确的“禁制令”,虽说业内也知道此业务“不能做”,但“查的压力并不大”,因此随着客户需求增多,且由于消费贷款期限较短(多数为3年以内)、利率高等特点,不少银行也愿意“打擦边球”为客户提供此项贷款业务。
“但这次明文禁止后,银行肯定不敢再开展类似业务了。”上述人士说,受制于“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约束,消费贷款必须实现实贷实付,即贷款额必须由银行直接支付给贷款人实际用途方。
在他看来,“银行再违规贷款的余地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