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内容导读: “无抵押、无担保,轻松获贷50万元。”这是近来一些外资银行十分红火的的“个人信用贷款”项目,也成为了很多购房人的“曲线融资”来源。
“无抵押、无担保,轻松获贷50万元。”这是近来一些外资银行十分红火的的“个人信用贷款”项目,也成为了很多购房人的“曲线融资”来源。
记者暗访数家外资银行了解到,尽管监管部门明令规定,属于消费贷款性质的个人信用贷款不得用于购房,但为了吸引贷款客户,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还是为贷款人大开“方便之门”。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都是以贷款人提交消费发票的方式来“验证”贷款去向。“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个人信用贷款仅能用作装修、旅游、购买商品等消费用途,不得用于买房、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花旗银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
但某港资银行客服专员私下表示,实际上监管部门对发票的审核并不严格,其中仍有不少“空子”可钻。他甚至向客户“支招”表示:“您可以从亲戚朋友那里找来装修、旅游等大宗消费的发票,改一改名字就可以。手写的发票我们都可以接受,弄到并不难。”据该客户专员表示,自从房贷政策收紧之后,前来找他办理个人信用贷款的客户迅速增多。“这一个月我就接了十几起,贷款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
据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外资银行在内的本市各家银行都须严格执行各项房贷政策,不得将一般消费类贷款作为“变相”房贷发放。但记者走访获悉,各家银行的“官方”说法都明确表示个人信用贷款仅供消费用途,贷款人必须定期提供发票以证明贷款用途。而一些经办人员则暗中向客户许诺:“只要您能弄来发票,贷款作什么用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