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内容导读: 12月1日,有媒体透露,近日银监会已经下发了《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据悉,该风险提示强调了商业银行要严格调查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同时还向各银监局布置了加强对消费贷款现场检查力度的任务,表示要鼓励小额短期慎发大额长期贷款。
12月1日,有媒体透露,近日银监会已经下发了《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据悉,该风险提示强调了商业银行要严格调查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同时还向各银监局布置了加强对消费贷款现场检查力度的任务,表示要鼓励小额短期慎发大额长期贷款。
消费贷款审查力度将加大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今年个人消费贷款领域出现较为复杂情况,金额大、期限长的情况增多,并且个别贷款用途与消费属性出现不匹配现象,“正是这些原因,银监会才在11月中旬下发了这份风险提示。”
据了解,银监会所做出的风险提示表明,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明确各类产品的准入标准,加强人员配备、管理和培训。要严格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加强贷中受托支付审查和资金流向监测,强化贷后贷款用途验证和后续管控工作。
记者也从银行了解到,目前个人消费贷款分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包括但不限于耐用品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旅游贷款、汽车贷款等。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五大商业银行的消费贷款余额达6553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998亿元,增长15.9%;较年初增加3423亿元,增长5.5%。
近年来,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日益明显的冲击下,加之对公业务同质化越来越严重,个人消费贷款再次引起银行重视。“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也让消费贷款做大成为可能。”有银行人士提醒,商业银行迅速做大消费贷款规模的同时,一些风险也在悄然积聚。
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用途证明。“但在实际过程中,不排除有造假的可能。”该工作人员坦言,由于消费金融的迅速发展,目前对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前调查相对于其他种类贷款相对简单。
为此,业内纷纷表示,“银监会所提出的风险提示,将大大加强银行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审查力度。”
鼓励短期小贷慎发长期大贷
据介绍,该风险提示还要求,商业银行应对住房按揭贷款和综合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
银监会提出,商业银行应针对不同的业务品种和贷款对象,合理确定综合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同时,对于综合消费贷款,鼓励个人小额、短期,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综合消费贷款,谨慎发放大额、长期的综合消费贷款。
上述数据中,五大行高达65537亿元的消费贷款余额,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8310亿元,占据绝大部分份额;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472亿元。
记者致电成都某国有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表示要对某款20万元左右汽车进行贷款,该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这类贷款审查较为严格,若是资料提供得齐全,贷款会快一些,主要根据客户的个人信用度来看,但是最快也要等到明年了。”
此外,根据透露的资料显示,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在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时,应对其加强资质审查,并建立名单制管理制度。“对第三方中介机构推荐的综合消费贷款业务,应审慎受理审批,切实做好贷款‘三查’,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如果贷款交给第三方中介机构更容易办理,但该通知还是尤其对房地产、车行等这些中介机构的影响较大。”上述银行人士分析,目前无论在房地产市场还是车市,银行对中介机构的依赖程度较大,大多数银行只负责信贷业务的审批,而其他中间内容则交给中介机构代办,这就让很多中介机构“钻空子”。“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信息、签订所谓的‘阴阳合同’帮客户逃税等等情形,都成为了中介机构揽财的手段,这很有可能会对商业银行的信誉造成打击,甚至利益受损。”该人士认为,银监会此举,意在给商业银行、消费者以及第三方机构给予指导与警示,从而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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