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日报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
内容导读: 2010年,张先生在龙华新区大信花园,买了一套90多平的三房,总价约94万。买房时,他在平安银行贷款64万。最近,他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自动还款时,发现了问题。
2010年,张先生在龙华新区大信花园,买了一套90多平的三房,总价约94万。买房时,他在平安银行贷款64万。最近,他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自动还款时,发现了问题。
张先生的贷款记录显示,2010年10月18号和2010年12月16号,他向平安银行龙华支行,分别贷款37万6千元和26万4千元,总额64万,两笔贷款的合同编号,却又是完全一样的。而按照政策,张先生有两次房贷记录,以后就不能再享受房贷。
张先生回忆,当初办理房贷时,自己也发现贷款被分为两笔,但由于当时没有限购限贷政策,张先生没有把这当一回事。
平安银行为什么会把一笔贷款分为两笔呢?今天(4月22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深圳市银监局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经过调查,银行方面表示,当初张先生购买的是二手房,中间增加了贷款赎楼的过程,需要分两次放款。
目前,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正在帮张先生进行更改,避免给张先生的公积金还款和再买房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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