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T时报 小编:范欣欣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内容导读: 学英语、IT培训、出国考试、考公务员、考研,不知从何时起,市场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纷纷上马分期服务,培训费动辄上万元。学生没钱不要紧,培训机构可以零利息帮你向金融机构贷款,先上学后还款,有的还能包你高薪就业。
学英语、IT培训、出国考试、考公务员、考研,不知从何时起,市场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纷纷上马分期服务,培训费动辄上万元。学生没钱不要紧,培训机构可以零利息帮你向金融机构贷款,先上学后还款,有的还能包你高薪就业。
虽然教育消费金融的发展帮助了许多想继续深造的年轻人,但在一片火热的教育信贷背后亦存在一系列隐忧。《IT时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互联网金融平台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让教育机构招揽学员的同时不忘向平台引流,贷款容易退款难;学费不透明,信息不对称让“零利息”大打折扣;只要教育机构能上线分期服务,贷款方案、宣传话术都能被量身定制。
互联网的介入,让教育消费金融变得更加便捷、快速,但乱象也随之显现。
* 学员投诉
贷款容易退款难
因为想通过自考提升学历,7月29日,安徽姑娘小奚(化名)来到位于芜湖的尚德机构咨询,咨询结束后,小奚以没带钱为由要离开时,工作人员告诉小奚,培训机构可以帮助她向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北银)贷款,只需分期还款就行。
“学费原价5980元,因为当时芜湖正在抗洪抢险,工作人员说可以减免1000元学费用于捐赠芜湖抗洪,再加上是最后一天报名,我就动摇了,签完协议回去等北银的电话审核。”小奚告诉《IT时报》记者。
7月30日晚,没接到电话审核的小奚被尚德告知贷款已经申请下来,但小奚在北银App上的查询结果却是自己的证件号未申请过贷款。察觉贷款流程可能有猫腻。7月31日,小奚直奔尚德,要求取消贷款,工作人员却以贷款已经下放为由并不处理。直到8月1日,北银的客户端才显示贷款申请通过,合同生效。再找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称小奚已经签了《尚德机构贷款补充说明》,其中提及“承诺自报名之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终止课程协议”,不能退款。
“7月5日起,电子协议里就多了一条贷款学员学费不退的规定。我报名完全是陷入尚德的套路,说是最后一天报名,其实是可以补报的;说减免1000元是为了捐赠灾区,他们拿不出凭证;说好的电话审核我没接到,培训机构说贷款下来了,我却查不到自己的贷款信息。”小奚告诉《IT时报》记者,因为不想待在“骗子”公司学习,她从未去上课,却又担心不还贷款会影响自己的征信及日后生活,陷入两难。
8月10日,就教育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及贷款学员的退款问题,记者致电并致函尚德机构公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只有了解报料学员的信息后才能与记者沟通,但在记者加入的尚德维权群中,有近300人希望拿到退款。
退款为何还要出示父亲病历?
因分期贷款陷入困境的还有在英孚教育贷款学习的张多夺,去年刚毕业的他在课程顾问的指导下向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银)申请了30599元的贷款。今年4月,因为父亲病重,张多夺决定回老家,并申请退款。
“刚毕业时工资只有3000元,没那么多钱,课程顾问说英孚与中银有合作,可以免息分期贷款,他做担保人,不会出任何问题,但工资要报5000元。” 张多夺告诉《IT时报》记者,在后来中银的电话审核中,课程顾问亦示意他谎报工资5000元,贷款很快便批了下来。可当他想退款时,事情却没那么好办。
在张多夺与英孚签订的《英孚课程协议》中,符合退款情形的有两种,一是自协议之日起30天内(包括协议日当天)无需任何理由,中心将全额退款;二是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当张多夺要想申请退款时,英孚提出,需要他提交户口本、离职证明、父亲的病历和回家的车票作为退款证明。张多夺对此不能理解,并拒绝提供相应证明。
对此,英孚相关人士回应称,超过30天无理由退款期后,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学员要求退款,会根据每个学员的具体情况来安排一对一的沟通和跟进,同时需要学员提供一定的事实依据,以供英孚做出客观的判断和决定。英孚表示6月中旬起,曾多次与张多夺联系,但对方不再接听电话,导致退费难以进行,并表示,希望可以帮助学员解决所关切的问题。
明明是应聘怎么却成了贷款培训?
今年2月,在58同城投送简历的小秋(化名)接到湖南长沙华信智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新华电脑学员)的面试电话,在面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小秋推荐了ui课程,不仅包教包会,还能包推荐工作,这让小秋动了心,在公司的帮助下向佰仟金融以零利息贷了15800元做学费。招聘者告诉小秋,前6个月只需每月还95元的服务费,本金还款从第7个月开始,共12期,每期1554元。想着培训几个月找到工作就能还款,小秋欣然答应。
等签好合同过了几天,小秋觉得不对劲,自己只是来应聘平面设计,怎么还背上了贷款?而且学费似乎也不太对,说好是无息贷款,最后还款总数却是19218元。
通过招聘招揽学员,帮助学员贷款参加培训的公司并不在少数。在记者加入的一个500多人的教育信贷维权群里,大多数学生都是因IT培训背上贷款。
一位广州学员告诉《IT时报》记者,其在面试后也被游说参加培训班,学费20000元,紧接着面试官直接拿他的手机在某借贷公司的微信公众号里贷了款,刚提交申请,就显示贷款成功,因为速度太快,他都没看清老师给自己贷了多少钱,也不知道利息、手续费是多少。老师全程拿着学员的简历操作贷款,并不需要过问学员的个人信息。
一名参与维权的学员告诉《IT时报》记者,有些金融机构给了学员6个月的缓冲期,即使有的学员没有参加培训,也只有到第7个月,才会意识到自己已经被贷款。
* 记者调查
可为培训机构“量身打造”的教育贷款方案
近两年来,政府对于消费金融的口子一直在放开,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即可放行。2016年3月5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
随着政策松动,加上互联网金融这几年的火爆行情,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开始涉足消费金融,教育贷款作为一种成熟的模式,尤被青睐。
8月9日至10日,记者以培训机构的名义向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出合作需求。
一家专门向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零抵押信用贷款的平台工作人员告诉《IT时报》记者,培训机构通过贷款模式能留住更多的学生,平台则可以完成放款的指标,培训机构还可将线下的用户往平台引流,帮助平台开拓更多用户。当培训机构选择与平台合作后,平台给予培训机构贷款授权,学生只需要在招生老师的指导下填写身份证号、还款银行卡号以及课程邀请码,就可完成贷款申请,款项当天就能下发到培训机构的账户里,以保证培训机构的利益。学生贷款审核过程中,绝对不给家长打电话,如果学生逾期,催收由平台处理,不会牵连到培训机构。
对于合作模式,该平台向记者提供了“6+12”及“6+18”两个模式,前6个月告诉学生只收少量账户管理费,实则是贷款的低息利率,后12或18个月,则是高息利率,与本金合在一起,由学生每月返还。对于记者提出能否“零利息”的问题,该人士笑称:“金融机构不可能不收利息,不过可以根据培训机构的产品策略及方案具体沟通,量身打造贷款方案。”
另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则向记者提供了一种“无息”方案,比如,培训机构可将学费提高,学生每月还款1100元,100元利息由培训机构代交,这样学生的还款页面只显示还款1000元。不过,该平台亦告诉记者,这样的垫息方式不如其他方案利润高。
关于贷款学员的退款问题,上述两家金融平台均告诉《IT时报》记者,在培训机构与学生意见达成一致后,后续退款具体操作是培训机构与平台之间的结算。
* 记者观察
好事应落到实处
2009年,《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为试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和规范经营提供了保障,同年,成立了以银行为背景的北银消费、中银消费等消费金融公司,2015年6月,消费金融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截至今年3月6日,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共有15家。
但如果在搜索引擎一栏中,输入“消费贷款”一词,跳出的结果中,提供消费信贷的公司远不止15家,在政策的利好导向下,这里成为金融创新领域的一块试验田。
尤其是提倡在学习上消费的教育消费金融一经推出,便一片赞扬声,穷学生和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可以通过分期的方式去参加MBA、IT等短期技能培训班。诸多互联网公司涌入这个领域,其中不乏苏宁、百度、京东、阿里等巨头,百度的战略性业务百度金融的App——“百度有钱化”上线的首个应用场景就是教育贷款领域,和华尔街英语、达内、千锋教育等培训机构合作,共同布局教育产业,京东、苏宁也都相继与教育机构合作,向年轻人提供分期信贷的服务。同时也有很多创业型公司,将自己创业的垂直领域锁定了这片蓝海。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当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与营利性教育机构展开合作,双方将目光盯在了更多生源和更多收入时,乱象不可避免地出现,而学生是这个链条中最弱的一环。
“市面上的教育机构良莠不齐,学生在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警惕是否存在霸王条款。虽然学生享有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其中可能涉及教育或金融机构的利益,解除合同比较困难。”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IT时报》记者,他曾多次参与讨论国家工商总局在8月5日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尽管此前《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规定》、《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等地方性管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了退款要求,但从记者加入的多个维权群及实地走访的华尔街英语、韦伯英语等培训机构来看,不少机构依然在以折扣优惠等理由,跨学年打包、捆绑预收学杂费,而学员因在贷款时分别与培训机构及金融机构签订了合同,使缴费情况更加复杂而导致退款之路漫漫。刘俊海亦向记者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体现了“无因退货”,但教育培训是服务,并不在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