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8日
内容导读: 近年来,随着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风险也呈现上升趋势,主要表现为贷款集中化风险、经营性风险、信用风险,个人贷款资金存在可能违规流入楼市,进而影响到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
近年来,随着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风险也呈现上升趋势,主要表现为贷款集中化风险、经营性风险、信用风险,个人贷款资金存在可能违规流入楼市,进而影响到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
消费贷款投放集中度过高,容易引发信贷风险
当前,消费信贷较为集中于城市、五大商业银行和以中长期形态存在的住房消费市场,而在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机构的个人消费信贷品种过于单一,其内生动力缺乏。大型银行机构消费信贷集中度过高,不仅制约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进步,还增加了信贷业务风险。尽管住房消费贷款不良率较低,给银行带来稳定的利息收入,但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具有长期潜伏性。根据国际经验,住房不良贷款一般在贷款办理后的3~8年出现。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近几年高速发展,商业银行发放了大量住房消费贷款。在目前严厉的房地产市场金融调控和国内外经济下行的背景下,部分房地产投资者资金链吃紧,加上部分按揭贷款购房者收入不稳定,住房消费贷款相对容易形成不良贷款。此外,贷款购车已成为普通百姓一种时尚消费,助推了汽车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快速发展,但一部分购车族的消费存在超前消费现象,月供往往超过了还款能力,导致贷款或透支逾期,形成信贷风险。
银行消费贷款管控不严,直接带来经营性风险
由于多数银行将消费贷款作为信贷业务发展的重点,在发放消费贷款过程中,存在片面追求贷款投放规模和数量,对一些无收入保障、信用低、风险高的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现象,使潜在风险增大。从宏观层面看,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地级市以下金融机构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加之各商业银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个人收入证明等原始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工作单位的说明,因此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同时,尽管银行普遍将贷款资金打到交易对手的账户进行受托支付,但对于个别借款人或合作方与交易对手串通改变贷款用途的客户,银行也无法跟踪监控。在这种情形下,银行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此时有可能对商业银行带来经营性风险。例如,虚假按揭贷款主要是指在房地产企业自身商品房销售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有些借款人为了谋利,不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还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回购协议,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且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使得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形成风险。个别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短缺的现状,利用本公司职工或相关关联人采取虚假购房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再比如,在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中,一些商户名义上是做分期业务,实则利用信用卡套现。目前,个人可以拥有多家银行信用卡,利用个人授信总额监管不严的真空状态,在多家银行获取授信额度,进行循环套利。如此滚动套利,一旦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必将造成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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