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小编:季晶晶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内容导读: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近6000家,贷款余额超过5400亿元。这是记者16日从由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主办的“中国小微金融60人论坛”上获悉的。
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逐渐发展起来,所谓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近6000家,贷款余额超过5400亿元。这是记者16日从由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主办的“中国小微金融60人论坛”上获悉的。
据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介绍,截至目前,中国已有近6000家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近1500亿元,相当于一个中型商业银行信贷规模。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和农户个人。资料显示,中国自2005年开启小额信贷公司试点以来,2005年小额信贷公司数量尚不足10家,但到2009年已突破1000家,至2011年底已突破4000家,遍及全国各省区。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成立于2011年1月,旨在为全国小额信贷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在本次论坛上,联席会还成立了集小微金融政策研究、培训于一体的中国小微金融研究院。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同时,国家也对小额贷款公司作出严格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银监会指出了三条路小贷公司资金来源途径: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