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内容导读: 近年来,潍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把握全市中心工作,按照“积极稳妥、规范发展、优化布局、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工作要求,克难攻坚、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试点数量规模始终稳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潍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把握全市中心工作,按照“积极稳妥、规范发展、优化布局、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工作要求,克难攻坚、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试点数量规模始终稳居全省第一。
近日,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暂行办法》,潍坊市共有39家小额贷款公司参与了2012年度分类评级。其中17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定为Ⅰ级,占全省总数的17.9%;有15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定为Ⅱ级,占全省总数的18.5%;有5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定为Ⅲ级,占全省总数的11.9%。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数量和经营质量,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认可。
加快发展 量质并重
助力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
自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开始试点以来,潍坊市金融办高度重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和监管工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量质并重,潍坊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和管理纳入规范轨道,确保潍坊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试点规模稳步扩大。今年以来,全市又有5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50家,居全省第一位。
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目前,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6.6亿元,平均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13亿元,13家公司累计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融资6.28亿元,使实际营运资金达到62.88亿元。今年以来累计贷款89.9亿元,7月末,贷款余额达65.8亿元,累计实现利润3.2亿元,缴纳税收1.4亿元。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小额贷款公司呈现出旺盛的发展活力和生命力。
扶持重点更加突出。今年以来,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涉农”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88.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98%,共计发放贷款8413笔,平均每笔105万元。贷款以短期为主,6个月以内贷款占全部贷款的80%。与银行相比,贷款发放的速度更快,惠及的户数更多、范围更广,对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发挥了明显作用。
民间参与日益广泛。目前,全市已有242家地方优秀骨干企业参与了试点工作,有37.9亿元民营企业资本和18.7亿元的个人资本参与其中,有6607户农民和中小企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了业务往来,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监管措施行之有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通过制定各种措施狠抓监管,把监管工作寓于试点工作之中,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使监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理念逐渐形成,监管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手段更加多样,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监管合力不断增强。各小额贷款公司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逐步规范,风险控制能力逐步加强。
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成立后,在规范小额贷款行业经营行为,维护行业的权利诉求,加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净化经营环境,促进业内交流,搭建合作平台,提升行业地位和整体形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合规经营培训,提高了贷款公司合规自律意识。
正视问题 强化整治
增强规范经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潍坊市金融办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实现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规范化和日常化,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盖,严格按规定处理。通过多年来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他们突出三项监管重点,保证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经营。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确保各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设立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做好记录和档案保存,切实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明确进行董事长、股东、总经理等责权界定,解决董事长、大股东直接参与管理经营现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司高管的变更,杜绝擅自变更董事长、总经理和股东。
加强内控管理的监管。要求各公司关键岗位分离、专人负责,确保审贷分离执行到位,公司业务及审贷部门分别负责,相互制约,堵塞岗位漏洞。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管,全面解决个别公司贷款合同未编号管理、合同管理不完善、审批手续不完整、档案管理不到位、贷前检查、贷时审查、贷后调查及贷款审批不规范等凭证、资料归档方面的问题,使公司一切经营均有案可查,有档可依。加强财务监管,确保各小额货款公司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按规定加强印章、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等的管理,建立信贷岗位、会计、出纳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处理公司的所有财务账务,坚决杜绝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不符、银行收支未入账、账外收息等问题。加强安全保卫及风险防范监管,包括计算机的密码管理、授权管理、操作规程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保卫及防范风险制度。
重点监管是否合规经营。严禁触及“高压线”。对触及“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使用非法手段催债”的,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立即报省金融办取消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涉嫌抽逃注册资本、违反规定融入资金、擅自扩大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按照分类评级办法直接将其划入五类公司,采取重点监管、限制经营等方式督促整改。
在监管中,潍坊市金融办针对发现的问题,约谈了12家公司的高管人员,下发了23份整改意见书,对其中一家问题突出的公司,报请省金融办同意,做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理意见,保证了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经营。
加强监管 合规经营
打造小额贷款公司的“潍坊品牌”
在今后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工作中,市金融办确定了“严格审报、严格监管、严控风险”的方针,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并根据行业年审和评级工作,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优胜劣汰机制;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做好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切实发挥主监管员的作用,确保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加大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市金融办加快制定监管指引,在“规范股权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高管人员管理、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贷款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进一步要求,明确各项违规行为的边界和惩戒措施;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适时召集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市区召开监管通报会议,对于违规现象严重的地区,不再增加新设试点指标。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为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市金融办认真贯彻执行省金融办近期下发的《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切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初审和日常管理,首先从管理层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隐患。同时,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研究出台《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引导从业人员自觉抵制欺诈、非法集资及商业贿赂,廉洁从业,不得接受或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非法利益。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会法律法规。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确保按规放贷。
加强分类监管,做好检查结果的运用。一是将分类评级结果通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与相关部门和银行加强沟通,评级结果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和银行融资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支持评级结果优秀、经营情况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优先进行增资扩股、政策扶持、批准新业务试点、推荐转制村镇银行等。三是对评级结果不良、经营情况较差的予以警告,实施重点监管,特别是对分类评级列入Ⅳ级以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在一年内不得增资扩股、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四是对到期整改不到位或连续两个年度被评为Ⅴ级,以及在屡次检查中经营管理情况都很差的小额贷款公司,建议省金融办取消其试点资格,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编后语 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民营金融的重要内容,是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解决“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机遇和风险是并存的,特别是以民间资金为经营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其风险防控能力相对较低,更需要引起各小额贷款公司及高管层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意义及风险所在,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依法合规经营,扎实工作,力争使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认真监管下,各小额贷款公司审慎经营,一定能打造小额贷款公司的“潍坊品牌”,并通过品牌效应,更好地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发展,助力潍坊经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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