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在完善地方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产品、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作用明显,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业态。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7839家,实收资本7133.39亿元,贷款余额8191.27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自诞生以来就被定位于“新型金融组织”,不能吸收存款,不能高杠杆经营,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放贷。浙江、广东、重庆、海南等省市政府为帮助小贷公司解决融资难题,不同程度地将最高融资比例提高到资本金的100%~230%。但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因此摆脱融资难的困境,融资来源成为限制小额贷款公司良性循环发展的瓶颈。
经过多年的迅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得到经营金融业务最起码的“入场券”。在利率市场化尚未完成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与监管政策的博弈主要体现在既希望能享受“低成本”的非审慎监管,又可以高杠杆经营。高杠杆经营不仅仅是指吸收存款,还包括通过获得
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同业”业务等渠道借入资金。高杠杆经营在放大资本收益率的同时,也加大了经营风险。显然,这两个诉求之间是有一定矛盾的。
高度重视融资冲动背后的市场风险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模式比较单一,经营模式主要属于类银行信贷,即开展的业务与银行开展的小微贷款业务模式具有相似性,其客户主要针对的是拥有抵质押品、负债比例低、资质较好的优质企业。虽然出现了一批致力于创新微贷的小额贷款公司,但大多数贷款对象是希望解决短期周转资金缺口的中小企业。不少小额贷款公司未能真正发展以小额
信用贷款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其客户群与银行具有高度重合性,难免与传统银行发生正面竞争。除此之外,银行融资给小额贷款公司所获利润空间有限,且小额贷款公司自身风险不确定性较大,难以评估和掌控,再加之监管部门没有明确支持的态度,导致从银行融资这条现有的合法合规的外部融资渠道严重不畅。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传统银行面临着利差缩小的挑战,而对于盈利来源仅靠利差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在资金成本贵和资金来源少的前提下,其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更大。不仅如此,民营银行呼之欲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空间将逐步缩小,竞争对手将日益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为了应对竞争,欲盲目扩大融资、实现快速规模发展,从而埋下了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