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8日
内容导读: 如何让小额贷款公司这一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小企业?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任绣稼等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
如何让小额贷款公司这一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小企业?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任绣稼等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建议》。
我省是国家首批小额贷款试点省份,自2005年在平遥第一次确定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以来,得到了大力推广,截止2010年6月末,全省共有各级金融办审批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207家,注册资金达117.73亿元,开业运营的123家,从业人员1302人。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对扩大“三农”信贷投入,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紧张的局面、规范民间借贷、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省有关承办部门接到这一建议后,立即着手办理。2012年上半年,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在全省选取150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取消了3家严重违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资格,对10家不达标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予备案,并分别向相关市政府致函提示风险。
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着手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工作委员会,对小额贷款公司机构设立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备案制度,逐户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档案,实现标准化、系统化、电子化管理。
下一步,我省还将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出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补充机制、鼓励增加对农村的贷款支持、调整跨区域经营限定、拓宽中间业务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积极支持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