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农业网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6日
内容导读: 去年以来,泰州市把农村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激发农民劳动力的增长,加快农村建设步伐,目前,已取得不错的成绩。
去年以来,泰州市把农村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激发农民劳动力的增长,加快农村建设步伐,目前,已取得不错的成绩。
据了解,泰州市成立了8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2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注册资金5.4亿元,放贷能力超过10亿元。截止2012年底,已累计发放农村劳动力小额担保贷款5120万元,扶持1480名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带动就业7150人。
我市不断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所有农村劳动力纳入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对象范围,并对就业困难的创业农村劳动力给予全额贴息。个人、合伙经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12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对自带资金返乡创业人员,按实际投资金额,给予2年全额贴息。
为了使农民更加便利的享受贷款,在办理流程方面手续尽可能简化,能放宽的政策放到最宽,为想创业的农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铺平道路,对还款信誉较好的创业农村劳动力,若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再享受一次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已办理两次贴息小额担保贷款且还款信誉良好的农村劳动力,在还清贷款后还可以申请一次不贴息的创业贷款,贷款手续按小额担保贷款规定办理。
对农村劳动力贷款放款反担保范围,将第三人反担保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扩大到经济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人员,公务员可以同时提供两次反担保。放宽创业培训学员的反担保政策,凡创业项目经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论证后可以取消反担保。
另外,还建立跟踪联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联系创业贷款人员,对已实施创业的贷款人适时指导,督促其诚信创业、信守承诺、按时还款、主动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