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爱卡 小编:赵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内容导读: 目前小贷公司身份模糊,一方面指不属于金融机构,而其实它又在经营贷款产品。而正是其模糊的身份,让其在诸多法律上面都不受保护。
目前小贷公司身份模糊,一方面指不属于金融机构,而其实它又在经营贷款产品。而正是其模糊的身份,让其在诸多法律上面都不受保护。给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
但是对于我国众多正在快速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所面临着的困难可不只有这一点。
因小额贷款公司规模较小,制度不完善,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意愿不强,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放贷。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已发放的平均贷款额占可动用资金的45%左右,因受制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享受银行间4%至6%的同业拆借年利率,小贷公司资金获取成本较高,加之前期自有资金投放较大,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可能会耗竭,影响其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