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搜狐 小编:张莹莹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内容导读: 近日,淄博市下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设置分支机构,但在本县区范围内最多不可超过3家,优先支持在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镇设立分支机构。
近日,淄博市下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设置分支机构,但在本县区范围内最多不可超过3家,优先支持在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镇设立分支机构。
要求:对于上年度分类评级达到一级且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按程序申请在本县(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自1亿元开始,每增加5000万元,可申请增设1家分支机构,但最多不超过3家。对于已设立2家分支机构且注册地在设区市市区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注册地人民政府同意并对分支机构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情况下,可申请在本市其他区范围内设立第3家分支机构。
为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作用,淄博优先支持在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镇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淄博市共有6个乡镇进入“百镇示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