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小编:相里诗卉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内容导读: 小额担保贷款不仅是企业融资的好帮手,也使个人创业从中获益,我国一直以来都十分鼓励个人创业,不仅能够带动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就业率提高,但是很多有创业想法的人都因缺少启动资金而放弃,如今创业小额贷款就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小额担保贷款不仅是企业融资的好帮手,也使个人创业从中获益,我国一直以来都十分鼓励个人创业,不仅能够带动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就业率提高,但是很多有创业想法的人都因缺少启动资金而放弃,如今创业小额贷款就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近日,清远市为了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结合《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文件精神,发布了《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办法》提出,市政府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市分行为小额担保贷款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并在该行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市级2012年预安排担保基金额度300万元,今后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予以继续安排。
申请条件
《办法》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进行了明确:凡清远户籍,18~6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其自筹资金不足。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必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并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自主创业的人员除外)。其范围包括:自主择业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经营盈利微利创业项目。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办法》提出了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办法: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根据贷款人的申请,由经办银行确定具体贷款数额。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为二年,贷款期满借款人提出展期,经贷款银行同意且借款人开办项目经营持续、经营状况良好,可按规定贷款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从贷款到期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从事微利项目及种养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享受一次性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申办者需提交7项资料
《办法》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中心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受理机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清远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创业计划;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法》还提出,经办银行对贷款的调查、审核,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不受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和约束,具有自主和独立的审核、审批权。